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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可对工程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主要工作内容简称:“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
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
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预验收;
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按规定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施工预、结算;
审核施工单位的总进度计划及月(季)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主持例会,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实施施工合同管理,按合同委托权限进行工程暂停管理、工程变更管理、费用索赔处理、工期延误处理;
向业主提供监理月报及其他资料;
设备采购监理和监造收集整理本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
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协助业主做好竣工验收;
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