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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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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302-440307-04-01-84144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302-440307-04-01-8414460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3-26 09:00 至 2024-04-0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2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2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采用简易程序,不需要编制技术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中建壹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范钰祺
办公电话:15986597146
传真:
手机号码:15986597146
电子邮箱:3242503449@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华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魏应洪、吕西洋
办公电话:150140190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2-440307-04-01-84144600101Y
标段名称: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0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67.61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涉110KV简银Ⅰ、Ⅱ高压电缆迁改及配套光缆迁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概算书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涉河防洪评估(10kv迁改共用)等一切验收相关工作事项;2、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有权力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同步增加补充协议,承包人须服从,不得提出异议 。
招标范围:其他(本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园山街道新坡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110KV电力迁改工程涉110KV简银Ⅰ、Ⅱ高压电缆迁改及配套光缆迁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概算书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涉河防洪评估(10kv迁改共用)等一切验收相关工作事项;2、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有权力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同步增加补充协议,承包人须服从,不得提出异议 。);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42235 万元
工程地址: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以东,新园路 以西,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单元的04地块。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7
投标补偿: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规划单元04地块内,东临规划安塘路,北临规划永勤路,总用地面积24400㎡。拟规划建设一所54班/2520个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建筑面积57925㎡,其中必配校舍35321㎡,选配校舍5410㎡ (专业录播教室182㎡、教职工活动用房290㎡、教职工宿舍2765㎡、游泳池2173㎡)、架空层8593㎡,地下车库(含人防)7379㎡(设地下停车位 157个)及设备用房1222㎡。配套建设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管网等。项目现状地块红线内有两回路110kV简银I、II线高压电缆,为保证该学校项目顺利开发建设,需将两回路110kV电缆线路迁改出红线。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发输变电)。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